新闻中心
新闻动态
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

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国民用航空局1月14日发出通知,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,自2009年1月15日起执行,以出票时间为准。今后是否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,视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研究确定。

通知同时要求,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及时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 

版权所有 © 东莞市宏裕货运代理有限公司 2005-2010 All Rights Reserved  [粤ICP备10050196号]  后台管理   
地 址: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布元领一街13号  电 话:13602371390   传 真:0769-87937729  E-mail:dgnx0412@126.com    dgnx2010@126.com 
直属:深圳市宝安理货处   电话:0755-33045525   传真:0755-33045526   QQ:1392861543
地址:深圳市石岩镇天宝路